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第三十二章 回到村委会 (第2/3页)
地点头,说道好,好伢子。 周飞扬想了想又道:“那,叔,我要去赶集了,从现在开始,我要在村里至少呆两年的时光,那就要做好长住的准备。” 瞧着周飞扬的认真劲,老村长更高兴了,他点点头。 这样两个人就分头行动,一个找人去补锅,一个去集上采购生活物资。 那天刚好是白云村赶集的日子,集上热闹非凡,摩肩擦踵。各地的百姓把他们地里种的家里养的全部拿到集上,摆在路的两边卖。等换了几个钱,再去买他们自己想要的物资。所以集上热闹非凡,鸡鸭鹅各种家禽再加上牛羊驴猫狗各种家畜大声叫着,此外,金灿灿的南瓜,绿油油的青菜,还有雪白的莲藕,排得比比皆是。 这种如同原始社会以物易物的赶集真是太有味道了!比上海那种仿佛白开水般城市商场逛街好玩多了,到处充满了泥土的芬芳,其实是动物家禽的屎臭,如果是马娜来了,肯定会捂着鼻子嫌这嫌那,但周飞扬已经习惯了,甚至开始享受这种农村特有的气味。 另外,他发现这里的物价相当便宜,便宜到简直像另外一个世界。一只土狗崽子,胖乎乎的,毛茸茸的,周飞扬看到它十分可爱,控制不住问了一下价:“大娘,小狗怎么卖?” “五块。” 周飞扬震惊意外得笑了,这么便宜,好歹有两斤狗肉,城里一斤狗肉都要五六十块了。不过他没打算买,因为毕竟,现在能不能在白云村自力更生,还是个未知数。 老大娘看他迟疑,冲着他远去的背影喊道:“嫌贵哪,要不,送给你,不要钱,自己屋里狗下个崽咧。” 周飞扬大笑着走远了。 他花了一上午的时间,在集上买了一个电磁炉电饭煲用来做饭,还买了菜刀砧板柴米油盐等厨房必须准备的物资,此外,又买了一个洗衣机,用来洗衣服,以上所有的物品,全部是山寨的牌子,此外,还在地摊上买了两身换洗的夏天衣服,一件十块,一件二十,便宜得他都不敢相信这是真实发生的,相比从前他买的几千一件的衣服,他只觉得像在做梦,不过质量确实不敢恭维,很多衣服上面各种logo堆砌,有一件男式夹衣,既有阿迪的标又有耐克李宁的标,简直是硬核拼接,让人不得不服气。但这么便宜,也非常值了! 他笑着挑了两身素净的衣服,然后打道回府。 气喘吁吁地骑到村口时,他想起父亲曾经送给他的《村官宝典》,当时因为不情不愿地来到白云村,他根本不相信老爷子那一套,所以进村时扔在了村口的大石头下面。 现在过去了快半个月,春天雨水多,不知道还在不在?有没有被淋坏,还是被人捡回家了? 周飞扬将自行车停下来,然后低着头,有些焦急地跑到村口的大石头下面急急寻找着,此时此刻,对于周飞扬来说,父亲不仅是个父亲,还是一个知音,伴侣,同志,智者。所以他非常后悔当时自己无知,扔了父亲沉甸甸的爱。 现在的自己,想起从前的自己,只觉得那个时候的他,愚蠢自私,他找到那块大石头,然后俯下身,睁大眼睛,用双手扒拉着草丛寻找着。 山风在他的头顶呼啦啦地吹着,不远处有几棵巨大的棕榈树,它们大大的叶子,时而像扇子,时而像雄孔雀的尾巴。 春天的草长得真快,很快就要齐腰深了,草丛里开着紫色的小花,美极了,周飞扬无心欣赏风景,低着头,全神贯注地找啊找啊。 还好几分钟后,终于找到了那本《村官宝典》。他如获至宝,估计找到武林神功《葵花宝典》都不会像现在这么高兴。周飞扬把它紧紧地抱在怀里,本子是硬皮本子,防水的,所以没有被雨水淋坏,他再次佩服老头子,想着他爸真是有先见之明,好像一开始就料到他儿子会把这宝典扔在村口的草地似的。他翻开本子,里面的字迹,虽然有些洇坏,但是还勉强能认出来,周飞扬安了心,将本子放在自己贴身的口袋里,直起身,愉快地打道回府。 有了这本《村官宝典》,他突然好像食了一颗定心丸,整个人变得无比安定踏实,仿佛有了这本宝典,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