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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4章 游魂秋色 (第3/3页)
了?” ??“接着说?” ??清欢挑着眉,长腿交叠坐着,随手指了指一旁的茶壶。她是片刻都离不了茶的,不论什么茶,只要是泡的,她都来者不拒。可若是无茶招待,那绝对是折磨她的喉咙和味蕾。 ??只可惜,王子镇却对她的一切所需都视而不见:“人死了,没人沏。” ??清欢皱眉,这家伙真的是太讨厌了:“混蛋,人家是在帮你好吗?茶都不会给人家一杯。” ??接着,王子镇又说了一句让清欢直接吐血的话:“叫外卖吧!” ??“滚。”清欢已经不打算从他这里讨得什么好处了,只怕好处没捞着,倒被他气得五脏六腑都歪了:“她虽然找到了一个能够与她融合的尸体,但因为受了魔王青铜那一掌,而被打出了体外。你别忘了,魂魄在妖界,可是一刻也存活不了,而且魔王青铜的掌力,那可不比你王子镇的力量弱吧!无了依附,又受了重伤,虚弱至极的魂魄自然是消失,可是,她有着百年或是千年以上的鬼息,魔王打散的不过是她身上的鬼息,而她的魂魄不过是因为虚弱而消失,并不是真正的消失。” ??王子镇没来由得来了精神,他离桌而起,目光里充满了激动:“你说得可是真的?”受了魔王那一掌,若说是因为虚弱而一时消散,那么,聚魂失败,那还是存在很大的可能性。 ??“ofcourse(当然),有理可循,有据可依。” ??王子镇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希望的笑容,他一把将清欢拥着起身:“那你知道,她的魂魄会去哪?” ??清欢甩开他的手,坐回椅子上摊了摊手:“真正属于她的地方啊!” ??王子镇终于再次体验到,什么叫做希望越大,失望越大了。 ??清欢之意已经很明了,秋色再次聚魂之时,必定是出现在原本属于她的地方。而这个地方,很可能就是那棵老槐树,而且是她做鬼以来的久居之所。可他哪里晓得,真正属于秋色的地方到底是在何处? ??清欢见他一言不发,便又开始打趣了:“啧啧,连她来自何方你也不知?连人家什么来历你都不知道,你竟然也敢喜欢上她?你说是不是饥不择食了啊?” ??王子镇并不回她,开始琢磨了。可他并不知道,秋色的魂魄其实是秋爸爸从唐人街边那棵老槐树捡来的,而且唐人街离他们这幢楼不过只有两条街的距离。 ??“行了,我能帮你的,也就只有这些了,剩下的,就看你的本事了。”清欢起身转首的时候,便听到王子镇开口问道:“若能找到那个地方,那她是不是就可以活过来?” ??“当初她既然能寄托在秋色的身上在阳光下活着,那只能说明,她与秋色有缘。再说了,她是你的现任女友,看在你的份上,有些事情我还真的可以睁只眼闭只眼。不过,你的动作可要快些,以她那虚弱不堪的魂魄,很容易被其他魂魄给吃掉,就算她机灵不会沦为旁人粮食,但,七日之后,必将魂飞魄散,到那时,即便她的躯体完好无损,也难以苏醒。” ??每一字每一句,都像是一根针扎在王子镇的心头上,他低声说:“阎王,这份情义,我王子镇记下了。” ??清欢转过身来,一脸似笑非笑:“王子镇是谁?” ??“阎王的情义,藏锋记下了。” ??清欢这才心满意足的微笑起来。要知道,她可是这世间唯一一个能让藏锋屈服的人:“不求你记在心里,我只求你别再让颜孙前那货出现在我跟前,一见我就抱着我的大腿,豆腐都被他吃光,影响我嫁人。” ??又是颜孙前。 ??走哪都遭人嫌弃。 ??突然这么一想,王子镇竟然少了几分嫌弃他的意思了:“我会看着办吧!” ??“切,我怎么会指望你,一丘之貉。”清欢算是看清这两兄弟的嘴脸了。 ??清欢踩着高跟鞋,婀娜多姿的离开了。 ??王子镇也没有逗留,转身便进了卧室。